陈沈峰律师亲办案例
原告工程违法分包胜诉案
来源:陈沈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7-02-21
浏览量:427

【审理机关】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陈沈峰律师
【案情简介】

2010520日,浙江某容器公司与开封某公司签订《内蒙古项目之1*400m3氧气、1*200m3氮气球罐设计制造安装合同》。合同约定浙江公司向开封公司供应一台400m3氧气球罐,一台200m3气球罐,合同总价227万元,合同设备的交付地点为内蒙古项目建设所在地。《设计制造安装合同》和《技术协议》签订后,开封公司尚欠货款224680元。该工程约定不能分包,本案合同与杭州某公司签订,发票为杭州某公司开具,但是交工资料为浙江某公司(杭州某公司和浙江某公司实质是关联公司,形式上不是)

【承办过程】

本案代理律师陈沈峰接案后针对违法分包情况,提出由杭州公司将债权转让给浙江公司,开封公司在交工资料上签字的事实系认可杭州公司债权转让的行为。遂向鼓楼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审判结果】

法院认可债权转让协议效力,判决浙江公司胜诉。

以上内容由陈沈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沈峰律师咨询。
陈沈峰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542好评数143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钱江新城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大厦12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沈峰
  • 执业律所: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00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钱江新城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大厦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