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沈峰律师亲办案例
名为股权转让实为合伙案
来源:陈沈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7-02-21
浏览量:2796

【审理机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陈沈峰律师
【案情简介】

20164月,杭州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告知肖某其全资控股的杭州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有一家分店愿意将股权转让给肖某,肖某于2016422日和424日分别通过支付宝转账10万元股权认购金给夏某(由其转交给公司)。2016428日双方又补签《股权协议书》。《股权协议书》明确肖某以15万元认购酒店管理公司旗下一家分店18%的股权。

【承办过程】

本案代理律师陈沈峰接案后发现本案难点有三:一是虽未股权转让纠纷,但分店并不存在股权;二是入股金为15万,肖某只付了10万;三是其实质是比照合伙经营分店,但是因合伙经营财务和情况肖某都不知情,以合伙纠纷起诉未来涉及合伙清算对肖某不利。故最终决定以股权转让纠纷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是支付10万元后发现股权并不存在,公司也不愿意履行合约办理股权工商登记,为防止认定合同无效(律师提出公司可以就分店设立全资子公司出让股权给肖某,合同是可以履行的),基于此,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审判结果】

最终开庭后经法官调解结案,杭州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愿意退回所有股权出资款,并承担诉讼费,达到了当事人的目的。此类案件非常普遍。以不存在的分店股权进行融资,而后以经营亏损为由骗取投资人投入的资金,本案的处理思路对该类案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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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沈峰
  • 执业律所: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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